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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丘师范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系实验课有关规定
 

为实现实验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,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,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实验目标

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育人方面的独特作用,让学生在感受、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,养成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的良好习惯,培养和锻炼学生的五大能力——收集处理信息能力,获取新知识的能力,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,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能力。

二、实验过程

实验教学分为教师准备、学生预习、动手实验、实验报告、实验考核等五个方面

1、教师准备

(1)根据实验大纲要求,熟悉本学科的基本实验理论和实验技能,能编写一般实验报告或实验资料,较好地完成各项实验准备工作。

(2)掌握有关器材的规格、性能,正确操作使用有关仪器设备,熟悉其技术性能和操作要领。能对实验仪器进行简单维修,能设计一般性实验,能设计制作简单实验装置。

(3)写出实验教学计划和部分实验教案。

(4)每门实验至少含有一个设计性试验。

(5)每学期实验课开设之前,对学生进行实验规则、实验考核、安全教育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培训。

2、学生预习

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认真预习并写出预习报告,进入实验室后实验教师采用随机抽查等方式了结学生预习情况,对达不到预习要求的学生不得进行本次实验,离开实验室重新进行预习,待达到预习要求后预定时间补做实验,但本次实验成绩中预习成绩不及格(教师根据预习情况适当给出预习分数)。

教师根据预习情况给出本次实验的预习分数。

3、动手实验

(1)学生进入实验室,必须交本次实验的预习报告及上次实验的实验报告,否则不得进行实验

(2)足额开出实验大纲规定的实验个数,完成实验大纲规定的实验内容,不得任意删减实验内容或降低实验难度。

(3)实验过程中,教师要保证每位学生按照要求完成实验,否则不得离开实验室或预定时间重做。

(4)教师及学生认真填写本次实验的各种实验纪录。

(5)学生不得缺席实验。因各种原因耽误的实验课,事后必须补上。

(6)教师应认真关注学生实验过程,根据实验效果给出本次动手能力分数。

(7)每次实验,教师应提前备课并写出教案。

4、实验报告

学生完成实验后,应及时写出实验报告。实验报告应根据本次实验认真书写,实验报告必须反映出本次实验的实际情况,不得抄袭。对实验报告雷同者应退回重写,但本次实验成绩中实验报告成绩不及格(教师根据重写情况适当给出报告分数)。

实验报告在下次实验时上缴,教师及是批改,根据报告情况给出本次实验的报告分数。

5.预习报告及实验报告批改办法

(1)每次实验均要批改;

(2)一律实行满分20分制,分数写在预习报告及实验报告上。

(3)批改时至少显示四种信息:分数、批改人、批改日期及标注(用横线或简单汉字标注),不再有其他批改符号(如对号、叉号、半对号等)。

(4)预习报告批改日期为实验当天,实验报告批改日期在下次实验时间。

(5)批改后,预习报告在上、实验报告在下粘贴在一起。

6.实验考核

(1)实验考核采用百分制,分为平时成绩与期末考查成绩两部分,两部分分数分别占70分和30分。

(2)平时成绩为每次实验成绩的平均分数。分为预习分数、动手分数、实验报告分数三部分,三部分的分数分别为20分、30分、20分。根据学生完成情况,教师每次实验应及时给出三部分分数,学期末分别计算出三部分平均分数。

(3)学生缺席实验,必须预约时间补做,但所缺席实验的三部分分数均不及格(教师根据补做情况适当给出三部分分数)。累计两次缺席实验,本期实验成绩不及格。

(4)学生的每次实验分数,必须及时对学生公布。

(5)期末考查采用实验抽查形式,实验题目为本期所做实验的部分内容。根据所抽到考查题目,完成规定的实验内容,并写出实验报告。

(6)实验综合成绩不及格者,进入低一届实验中重修。

三.实验总结

实验教师在教研活动中应互相学习,取长补短。学期结束,根据本期实验情况,写出实验教学总结报告。

四.有关说明

1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物理与信息工程系领导班子。

2、学期开始每位教师在第一周实验课上将有关精神传达给学生。

商丘师范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系

2006.8.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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